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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域名转出条件的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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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7/4/13 10:34:55 来源:南宁巨人网络 浏览次数:1992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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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出条件调整为: 1、按照注册局规定,域名新注或转入不满60天,不能办理域名转出业务; 2、域名续费后不满60天,不能办理域名转出业务。(防止域名续费时间丢失); 3、域名到期前15天不能办理域名转出业务。(域名转移时间周期长,防止到期丢失或影响访问); 4、域名存在纠纷或欠费情况及上级单位要求禁止转出的,不能办理转出业务; 5、如提交过有过户申请,非真实性过户:无正常主体所有者过户 需要填写“域名注册单位信息不真实 承诺书”签字盖章后邮递我司核实处理。 6、转出需要邮寄资料包含: 企业:营业执照副本(加盖公章)、身份证正反面(加盖公章),转出申请表(签名+加盖公章) 个人:身份证正反面(亲笔签字),本人手持身份证拍照(需清晰可见图中身份证信息),转出申请表(签字) 邮递地址:广西南宁市广西大学正门左侧火炬路17号金达花园7栋2单元241室 电话:0771-3824424 收件人:林经理 邮政编码:530002 收到纸质申请后,约7个工作日内处理。
因为本次业务调整是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,希望大家理解和配合。 特此通知,如您的域名需要进行转出,请您先行核实域名是否符合相关情况再申请转出。如有疑问,可直接联系域名部QQ:261689845 进行咨询。谢谢! 域名转出申请表.doc 域名注册单位信息不真实 承诺书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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