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,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,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,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。全国即将陆续开展对国内各大小网站的严格审查工作,对于没有合法备案或取得ICP许可证的网站,根据网站性质,将予以罚款、严重的关闭网站,以此规范网络安全,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。
未取得经营许可证,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关闭网站,该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。为了您网站的正常运营,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,请允许耽误您10分钟宝贵的时间,立即提交网站备案申请吧!此备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!
巨人网络郑重提醒所有客户:网站必须办理非经营ICP许可证,否则就属于非法网站。